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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元旦节放假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元旦节放假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2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2009年元旦节放假时间为1月1日-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元旦节)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应急事件的防范和处理,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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