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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一日

  丹东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

  为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2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优先发展我市公交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公交的重大意义
  公交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经济实力的体现。优先发展公交既是国家发展战略,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改善城市交通结构、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全社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全面理解优先发展公交战略思想。加强社会宣传,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领域的群体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公交行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优先发展公交,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推动我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优先发展公交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有序竞争、优先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财政扶持优先,土地配置优先,路权使用优先,科技投入优先的原则,科学配置市辖行政区域内交通资源,以优先发展公交作为城市交通发展导向,把公交作为城市交通发展的核心,建立以快捷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等方式为补充的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为一体的,经济、安全、方便、快捷的公交体系,使之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
  (二)主要目标。力争2010年,基本确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按照老城区、新城区、城际、观光旅游公交发展四个大板块规划目标,以老城区公交为主体,以新城区公交为骨干,以城际公交为龙头,以观光旅游公交为亮点,建设新型公交体系。全市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42公里/平方公里;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比重达到25%;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达20公里/小时,准点率达90%以上;公交车辆万人拥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中高档车辆占运营车辆总数的25%以上;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3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80%;三级以上马路,公交开建率达95%;在新、老城区各开通一条环路线,将线路重点向五龙背温泉度假区、安民新区、金泉工业园区、同兴、九连城旅游区等城市重点发展地区辐射。形成“两环五射”的公交线路格局。实现港城一体、城乡一体、老城区与新城区一体的新型公交网体系。逐步建立公交指挥调度系统和智能化附属服务系统,形成具有快速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经济、安全、便捷、舒适的公交体系。适时启动轻轨和地面快速公交营运系统。地面快速公交营运系统(下称BRT系统)是利用大容量的专用公交车辆,在专用的道路空间营运并由专用信号控制的新型公交方式,具有容量大、速度快、工程造价低、建设周期短、运营成本低等特点,是当今世界解决交通拥堵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要加快BRT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启动丹东-安民-东港,丹东―五龙背BRT系统专用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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