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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保2009年第一季度各项工作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保2009年第一季度各项工作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8〕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实现2009年第一季度各项工作开门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确保2009年第一季度各项工作开门红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掌握第一手材料,对本地区、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指标、完成时限,必须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抓紧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第一季度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
  二、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并制定出工作计划。尤其对重点任务、关键环节要盯紧、抓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每项任务,每个指标,由谁来抓,什么时间完成都要有明确的要求,做到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保证措施四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制度。根据《工作方案》中确立的工作指标、完成时限,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月检查。在检查中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形式,逐项检查指标完成情况,查找未完成指标的原因。在督促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督察调度会,听取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完成第一季度任务指标情况汇报。对完成任务指标好的地区和部门要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未完成任务指标的地区、部门要通报批评;确保全面实现2009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目标。
  各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将各地区、各部门前一个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报市政府督察室。联系电话:2173056、2173064,电子邮箱:ddducha@126.com。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确保2009年第一季度各项工作开门红工作方案

  2009年,是国家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应对“百年一遇”的全球金融危机,确保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因此,确保2009年第一季度各项工作实现开门红,意义重大、非比寻常。为确保2009年第一季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开门红,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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