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8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8〕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8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2008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
2006年和2007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慈善救助资金550余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以助学、助医、助老和扶贫济困送温暖为主要内容的“三助一扶” 惠民活动,为全市“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府办发〔2006〕48号)要求,从2006年开始,我市每年开展一次“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2008年我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性
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困难群体,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发展壮大慈善事业、扶助弱势群体、实现社会互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行动,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互助能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城乡共同发展以及构建和谐自贡具有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捐一日收入,献一份爱心;构建和谐自贡,我们一起行动。
三、捐赠原则、范围、标准
捐赠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参加捐助的范围:我市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下同)、社会团体、驻军部队、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盈利的企事业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行政机关捐赠一天的办公经费。鼓励多捐。
四、捐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