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前介入
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收到业主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通过内部文件资料传送系统将资料送达各阶段实施部门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同时出具联审会议通知单(不包括项目提出阶段的各有关事项),发送各阶段实施部门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原则上联审会议在资料传送各实施部门后的3个工作日内召开)。
各相关实施部门在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传送的申报资料后,对项目提出阶段的事项由实施部门直接受理并按各自职责实施审批、备案,完成审批(备案)后及时通知业主单位直接在各实施部门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领取批复文件。对其他阶段的事项应提前介入,进行材料预审,对需修改完善的通知业主单位补充完善相应资料,准备联审会议部门意见。
(三)联合审批
通过召开联审会议,以出具联审会议纪要的形式实现联合审批。
联审会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阶段实施部门、业主单位、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会议。联审会议形成的联审会议纪要,作为各阶段各实施部门办理手续的依据。
(四)信息共享
业主在各阶段的申报资料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内部资料传送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各实施部门可通过办件系统查询功能实现审查批复信息共享。
(五)限时办结
一是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业主申报材料,确定联审会议时间,出具联审会议纪要明确完成时限。
二是各实施部门在联审会议纪要下发当日必须在办件系统内办理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各事项承诺的时限按时办结各项审批事项并将相关资料送达业主。
六、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
(一)并联审批事项申报的依据。自贡市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手册(以下简称并联审批手册)作为并联审批事项申报的依据。并联审批手册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重点项目并联审批范围;二是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流程;三是并联审批各阶段所涉及的相应主管部门对所办理审批事项需要由业主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清单及资料份数;四是市级各部门的审批权限、范围和内容;五是各事项办理承诺时限。并联审批手册分发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的网络平台上公开,方便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人员查询。
(二)业主申报要求。第一,项目达到项目提出阶段要求后,业主单位根据并联审批手册的规定,将项目提出阶段所需资料一次性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项目备案申请(含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关审核事项申请。第二,业主单位根据项目提出阶段的批复情况,在完成可研阶段相关基础工作后,将有关可研阶段的审批事项一次性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申报,相关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按照并联审批手册的规定一次性提供。第三,业主单位根据可研阶段的批复情况,在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相关基础工作后,将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审批事项一次性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申报,相关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按照并联审批手册的规定一次性提供。第四,业主单位根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情况,在完成施工图阶段相关基础工作后,将有关施工图阶段的审批事项一次性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申报,相关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按照并联审批手册的规定一次性提供。第五,各环节实施部门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传送的申报资料进行材料预审,若需补充的,直接通知业主单位补充,补充资料仍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件及传送。第六,在同一申报阶段,纳入并联审批的批复文件同时又是其他部门审批附件资料的,业主单位无需提供该批复文件,各实施部门依据联审会议纪要实施审批、备案或许可行为,该批复文件最终由实施部门之间通过网络平台共享获取。
七、并联审批文件资料的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