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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要负责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做好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督办、信息反馈等工作。办公室主任张贺堂(兼),副主任有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宝善、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继章、市工商局副局长梁德文、市信访局副局长冷晓光等。

  市道路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调度会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市道路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组:

  1.查扣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抽调人员组成(每个单位抽调6人、2台执法车,公安局抽调2台拖车)。整治期间各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由综合整治办公室统一领导调配,按区域设双台子区组、兴隆台区组。盘山县、大洼县自行组织,各成立一个组。查扣组负责接受社会举报,查扣非法营运车辆,包括残疾人利用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车辆,打击非法“护线”等欺行霸市行为。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公安分局、市工商局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市交通稽查支队、市运输管理处要根据各自职责,全力开展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2.审查处罚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指定1人组成,负责对查扣车辆的依法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报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指定1人专职负责;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展客运市场整治专题报道,定期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整治情况,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4.督察督办组。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政府督察室组成。负责查处整治工作中公职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督办各单位整治任务的落实情况。

  5.信访接待组。由市信访局、市残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整治工作中上访人员的接待,特别要妥善处置好残疾人员的上访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打击违法营运、规范经营行为的意义以及违法营运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定期曝光非法营运行为。同时,通过开展安全出行进社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整治工作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整治工作中对车辆的查扣、存放、处罚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要集中统一存放(双台子区存放在双台子交警大队停车场,兴隆台区存放在兴隆台交警大队停车场,各县也要设定统一的停车场)。查扣车辆存放过程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防止查扣车辆丢失和损坏。要依法统一处罚标准,规范处理程序。查扣的车辆由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处理。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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