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编制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编制生态公园概念性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费用由市建委负责,一期施工图设计由市建委负责,两项工作年底前完成。
4、地上附着物调查及动迁。主要进行地上果树、农业设施、电力设施、坟墓地等情况调查摸底和动迁补偿工作,时间6个月,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农委、林业局、民政局、兴城市政府、龙港区政府参加;驻葫8620部队、凌河化工有限公司、电业部门配合。
5、启动资金250万元,由市财政局负责。同时负责对整个生态公园工程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
6、市建委负责起草生态公园规划区域管护通告。
7、市林业等部门和兴城市、龙港区政府绿化工作正常实施。
8、成立葫芦岛生态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在CBD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二)实施阶段
整个工程分三期进行,建设期限在2009年至2013年,共5年时间。
第一期工程,即龙背山公园完善提升阶段工程。完善龙背山公园规划设计,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实施。以龙背山公园现状为基础,统筹考虑龙背山、月亮山、大石山、小石山等山体,面积约8平方公里,在疏林地山体因地制宜打造绿化景区,以“一区一品”方式,人工补植枫树、火炬树等阔叶树种。在石质山体补植针叶树种,并结合土壤条件,以小班为单元栽植李子、桃、梨等花期更替果树品种,形成环状绿化体系。建设公园内道路系统,建设景点,增加体育休闲设施。工程期限2年,即2009年至2010年。
第二期工程,即以临近沈山铁路一侧山体为主,开展封山禁牧,栽针、阔叶树种,形成绿化景区。以岔沟南山为中心,结合岔沟开发建设,重点进行道路系统建设、景观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期限2年,即2011年至2012年。
第三期工程,即以庙山、月亮山、龙背山为中心,结合东窑片区改造和龙湾、兴城海滨开发建设,重点进行道路系统、景观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期限1年,即2013年。
四、保证措施
1、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公园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力推进各项工作。
3、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时间和力量,向全市人民推介建设生态公园目的和意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