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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生态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编制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编制生态公园概念性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费用由市建委负责,一期施工图设计由市建委负责,两项工作年底前完成。

  4、地上附着物调查及动迁。主要进行地上果树、农业设施、电力设施、坟墓地等情况调查摸底和动迁补偿工作,时间6个月,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农委、林业局、民政局、兴城市政府、龙港区政府参加;驻葫8620部队、凌河化工有限公司、电业部门配合。

  5、启动资金250万元,由市财政局负责。同时负责对整个生态公园工程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

  6、市建委负责起草生态公园规划区域管护通告。

  7、市林业等部门和兴城市、龙港区政府绿化工作正常实施。

  8、成立葫芦岛生态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在CBD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二)实施阶段

  整个工程分三期进行,建设期限在2009年至2013年,共5年时间。

  第一期工程,即龙背山公园完善提升阶段工程。完善龙背山公园规划设计,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实施。以龙背山公园现状为基础,统筹考虑龙背山、月亮山、大石山、小石山等山体,面积约8平方公里,在疏林地山体因地制宜打造绿化景区,以“一区一品”方式,人工补植枫树、火炬树等阔叶树种。在石质山体补植针叶树种,并结合土壤条件,以小班为单元栽植李子、桃、梨等花期更替果树品种,形成环状绿化体系。建设公园内道路系统,建设景点,增加体育休闲设施。工程期限2年,即2009年至2010年。

  第二期工程,即以临近沈山铁路一侧山体为主,开展封山禁牧,栽针、阔叶树种,形成绿化景区。以岔沟南山为中心,结合岔沟开发建设,重点进行道路系统建设、景观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期限2年,即2011年至2012年。

  第三期工程,即以庙山、月亮山、龙背山为中心,结合东窑片区改造和龙湾、兴城海滨开发建设,重点进行道路系统、景观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期限1年,即2013年。

  四、保证措施

  1、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公园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力推进各项工作。

  3、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时间和力量,向全市人民推介建设生态公园目的和意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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