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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化城管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现场考评得分=[(本部门(单位)总分-现场扣分)÷本部门(单位)总分]×100

  按照各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部门(单位)年度平均得分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平均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80分(含80分)为良好,79-6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此结果与创卫长效考核年度得分加权平均后确定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得分(无数字化考核年度平均得分的,创卫长效考核年度平均得分即为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得分;无创卫长效考核年度平均得分的,数字化考核年度平均得分即为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并以此评定一、二等奖,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各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得分=(数字化考核年度平均得分+创卫长效考核年度平均得分)÷2

  六、奖罚办法

  市城管办负责定期将各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部门(单位)得分情况进行公布,每月召开一次点评会,将考评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点评材料,由市领导进行点评。考评成绩作为各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部门(单位)城市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年度“人民满意机关”评比、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以及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保证金奖惩制度执行的重要依据。

  将数字化城管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与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进行整合,具体按以下办法执行:

  1.奖金来源

  (1)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卫生城市长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8〕68号文件中明确的由市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的100万元奖金,作为数字化城管考评和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的奖金;

  (2)海陵区政府、高港区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缴纳50万元保证金;

  (3)各区政府及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每年分别缴纳1万元、5000元保证金;市直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每年分别缴纳1万元、5000元保证金。

  以上保证金于每年初一月份一并缴纳到市财政统一专户。

  2.奖金分配

  凡评为一等奖的集体,市政府对区政府及管委会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区政府及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直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一等奖奖金;凡评为二等奖的集体,市政府对区政府及管委会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奖励5万元,对区政府及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直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奖给二等奖奖金;凡评为合格等次的集体,市政府对区政府及管委会全额返还保证金,对区政府及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直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全额返还保证金;凡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区政府及管委会和部门(单位),集体和个人所缴保证金全额扣除,扣除的保证金作为当年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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