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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船舶业发展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


  3、完善协调产业格局。坚持船舶造、修(改)、配协调发展,合理有效利用沿海岸段功能和海陆域资源,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造则造、宜修则修,建立完善多元化船舶工业体系。
  4、坚持船舶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发展。大力发展船舶技术教育,加强船舶制造及配套的设计研发、物流配送、技术咨询、市场交易和会展等船舶服务业的发展,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船舶工业振兴。

  (三)总体发展目标

  1、产业规模

  到2010年,形成300万载重吨生产能力,年产量240万载重吨;

  到2015年,形成600万载重吨生产能力,年产量510万载重吨。

  到2010年,船舶配套能力达到4800个分段;本地配套产品装船率达到55%。

  到2015年,船舶配套能力达到10200个分段;本地配套产品装船率达到70%。

  2、产出效益

  2010年,船舶制造及配套业实现工业销售产值2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70亿元,比2007年增长4倍。

  2015年,船舶制造及配套业实现工业销售产值51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78亿元,比2007年增长11.7倍。

  3、产业布局

  做大做强三大总装型骨干造船基地,渤船重工步入国内最大造船企业行列,跨入世界造船企业30强;船园形成总装造船、修(改装)船和船舶配套一体化产业园区;辽宁渤海造船有限公司发展成为国内最主要的大型LNG/LPG运输船制造基地,力争国内上市。

  构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和绥中东南沿海两大船舶配套产业集群,基本形成能够满足本地船舶总装需要并辐射国内造船市场的船舶配套产业体系。

  4、投资

  完成重点船舶制造及配套项目20个以上,总投资规模180亿元左右。

  5、创造就业机会

  船舶制造及配套行业创造就业机会21000个。

第三章 发展重点

  (一)做大做强总装型造船骨干企业,打造地区船舶工业龙头

  1、进一步强化渤船重工在地区造船工业中的龙头地位,逐步提高企业在渤海造船基地中的影响力。在30万吨级船坞竣工投入使用的基础上,按照总装型造船企业和生产组织模式,搞好总段组装、船坞船体对接、船坞舾装、码头舾装单元设施配套,最大限度发挥新建大型造船设施的效能。加快实施第二个30万吨级船坞建设工程,为在“十二五”期间开发超大型(30万吨级以上)的矿砂运输船、VLCC船(20-30万吨级大型油轮)、ULCC船(50万吨级,吃水30米的超大型油轮)、大型散装货船、成品油船和集装箱船提供设施支撑,以保证在2015年形成400万载重吨造船能力。

  2、利用葫芦岛北麓渔民村海域良好的水深条件,建设船舶制造、修理、配套一体化的船园。船园基本定位为总装造船、修(改装)船和船舶配套一体化的的综合性船舶工业园区。制造船型以大小灵便型和大湖型船舶,修船为10万吨级以下的各类船型。分期建设1座10万吨级船台、1座10万吨级修造船坞和2座舾装码头,造修并用,以修为主。2013年形成30万载重吨造船能力,2015年形成100万载重吨造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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