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水运发展的统筹协调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水运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交通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农委、环保局、地税局、港口局、沿江办、口岸办、泰州国检、泰州海关、泰州边防站、泰州海事处和沿江市(区)政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具体落实和协调加快水运发展的各项工作。

  (九)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全市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服务,及时做好项目审批过程中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工作,重点水运项目要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手续。水运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建设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征地、拆迁、杆线迁移等工作,协调解决地方矛盾。对港口、航道、船闸等公益性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权限减免相应规费,降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十)科学编制规划。要以国家、省相关规划为依据,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我市内河航运发展规划和泰州港总体规划的编制完善工作。加强规划统筹,完善港口水运规划体系,做好港口、水运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效衔接。要严格执行规划,切实加强对高等级航道网、港口的规划控制。推进港口岸线资源整合,提高岸线使用效率。做好港口岸线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四、促进水运产业做大做强

  (十一)提升港口企业整体实力。鼓励港口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项目为切入点,以合资合作为主要实现形式,实施紧密型资源整合。鼓励大型港口投资企业成片大规模开发建设公用港区,参与公用码头建设与经营,努力提高港口资源的公共服务效能。

  (十二)服务沿江港口产业开发。利用港口集疏运优势,积极服务沿江开发,大力发展石油化工、能源、造船、粮油等临港加工工业和装配工业,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沿江经济区。

  (十三)加快建设现代港口物流平台。重点加强泰州海陵城北、高港、靖江新港等物流园区建设,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多功能、现代化物流基地。

  (十四)大力发展水上旅游。围绕泰州特色水上文化旅游开发,在溱湖风景区、凤城河风景区等重点地区,发展观赏性、游览型水上旅游项目,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水上旅游热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