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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泰州水运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水运发展,努力实现从水运大市到水运强市的跨越,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结合泰州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水运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泰州“12345”大交通格局,重点加快沿江港口建设,全力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努力建立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水运体系,不断增强我市港口和航运服务业的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1.港口:加快“核心港区”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环境友好的港口体系,沿江港口基本实现现代化,成为长江北翼国际海港之一。力争到2011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亿吨,2020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

  2.航道:到2020年,全面建成省“两纵四横”干线航道网和我市规划的“三纵三横”航道网中四级以上航道,实现500吨级船舶在我市境内联网畅通,初步形成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水路运输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三)加强沿江港口建设。坚持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完善布局,优化结构,提升功能,打造现代物流中转基地。大力发展公用码头,加快大型专业化码头建设,形成集装箱、铁矿石、油品、煤炭、木材等重点货种港口的专业化、集约化布局,完善海运直达、江海转运和长江中上游、内河中转联运三大运输系统。“十一五”期间,沿江港口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6个,新增码头通过能力5250万吨,其中,集装箱新增通过能力6万标箱。到2020年,沿江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73个,吞吐能力1.25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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