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琶洲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临时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08〕558号)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琶洲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停车场核定收费的请示》收悉。为缓解第104届广交会期间琶洲国际会展中心停车难问题,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证交通顺畅,现就琶洲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临时停车场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阅江西路(会展西路以西路段)、南风东路西侧路段、会展南一路东侧工地(PZB1301、PZB1401)、凤浦路华南快速路以东至会展南五路段两侧(会展南二路至会展南三路两侧及会展南三路至会展南四路北侧除外)的临时停车场,自2008年10月15日起至2008年11月6日止,机动车临时停放实行按次收费,每次停放不超过5小时的,收费标准为:小车5元/次·辆,大车10元/次·辆,超大型车15元/次·辆。超过5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二、按天租用车位的,每天(24小时)收费标准为:小车15元/天·车位,大车30元/天·车位,超大型车45元/天·车位。实行按天收费的,当天多次进出停车场不得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