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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同德C型组团、B型组团新社区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同德C型组团、B型组团新社区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穗价函〔2008〕566号)


广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报同德C型组团、B型组团新社区住宅销售价格的函》(穗新社区办函〔2008〕29号)收悉。经审核,现对同德C型组团、B型组团新社区住宅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同德C型组团新社区住宅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基准价为3495.46元/平方米,B型组团新社区住宅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基准价为3941.89元/平方米,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位)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除B型组团新社区顶层的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基准价上浮25%的浮动上限以外,其余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基准价上浮 10%的浮动上限,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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