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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3]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韶关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等11个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合理分工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大卫生观念,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于一体,为社区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卫生服务,为韶关经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03年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建设,2005年,包括县级市城区基本建成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健全,人力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渠道畅通,适应社会需要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人口60%,为到201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卫生覆盖城市人口80%以上奠定良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投资,非营利医疗机构为主导;坚持预防为主,健康促进,综合服务为主体;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坚持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率,优质服务方便群众。
  四、机构设置原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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