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强化一次性告知制度。处室经办同志对办理审批、审核事项负有一次性告知义务。能够一次性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原因和应补充报送的事项;因政策、法规不允许的事项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推诿或者误导,更不能以任何方式拒绝解答。
9、强化办文办事限时制。报我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的,严格按照
行政许可法或省级网上行政审批的审批规定时限进行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委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
10、推进发展改革政务公开。在省发改委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公开委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审批的项目和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廉政规定和监督服务电话。每天更新省发改委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逐步扩展网上咨询和网上办事服务。实行亮牌办公制度,公开工作人员的职务和岗位职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1、提升基层发展改革工作水平。通过金宏网尽快将信息、政策传递给基层发展改革部门, 加大对各地先进经验做法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力度, 提高基层发展改革部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水平。每年组织若干期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业务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在宏观经济管理、投资体制改革、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管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方面知识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发展改革部门的业务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
12、强化服务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各处室、经办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的评议。机关工作人员未履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和首问负责制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超过2次的,取消其个人和所在处室该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书面告诫,并视情责令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或辞退;因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省发改委提出落实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实施意见五项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健全党组中心组和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积极参加省法制机构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形式多样地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有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