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具体举措的通知
各处室,下属单位:
为落实好省政府第10次省长办公会议提出全面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经研究,提出了我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12项具体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关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具体举措
按照第10次省长办公会议要求,我委近期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题教育活动,委主要领导多次在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黄小晶省长关于“重运作、重实效、重处室、重经办”的指示精神,各处室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本处室落实“两个服务”的具体措施。在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我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12项具体举措,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在“两个服务”活动中展示新形象、体现新作为。
1、强化信息服务。第一时间在省发改委互联网门户网站或报刊等媒体宣传国家和我省宏观调控等政策信息;发布《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福建省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闽台产业鼓励类投资项目指导目录》等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帮助企业和基层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发布、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基层更好地了解和实施规划;宣传国家进口设备免税相关政策,引导有进口设备需求的企业合理、正确地把握政策,指导其快速、准确地申报免税事项。主动搜集新闻素材,对重大题材进行策划,组织媒体进行报道。在中国经济导报海峡西岸专版上开设“来自基层的报道”等相关栏目,帮助基层和企业做好宣传工作。每天在金宏网上发布国家和我省发展改革政策文件、发展改革工作动态,推进与基层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交流。
2、积极主动做好项目、资金申报服务。第一时间在省发改委互联网门户网站和金宏网上发布国家发改委的项目、资金申报事项,主动指导、帮助基层和企业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做好各项支持性文件、省内初评审查等申报前期服务工作,只要项目符合国家要求的,尽量多往国家报。主动向国家发改委汇报、沟通,积极协助基层和企业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每年年初公布省级预算内投资导向,指导基层开展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编报工作。在项目资金安排时,多听取、多征求基层和部门意见,在符合要求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