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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


  (一)申请书(表)(原件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建设项目用地方案图或宗地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成果及图纸6套(盖章须齐全、电子数据1份);

  (五)涉及环境保护、消防、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的,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审查批准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六)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空间控制总图(原件4份);

  (八)详细蓝图(城市设计)设计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情况(原件1份)。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详细蓝图(城市设计)审批申请表》,该表格可到市规划局及各分局行政服务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szplan.gov.cn)免费下载。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市规划局或各分局(行政服务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规划局。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到市规划局或各分局行政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审批--同意的核发《深圳市详细蓝图(城市设计)审批意见书》;不同意的书面答复。

  十、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详细蓝图(城市设计)审批意见书》,无期限规定。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详细蓝图(城市设计)经审批后,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经审批公布的详细蓝图(城市设计)进行开发建设。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04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调整初审

  一、审批内容

  对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调整进行初审。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定》(深发〔2005〕17号)第十二条;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深府〔2006〕106号)第六条。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批准。

  四、审批条件

  (一)符合城市规划;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市重大项目;

  2.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交通市政设施项目;

  3.市政府认为需要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其他建设项目。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表)(原件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四)市重大项目批准文件、政府投资的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或交通市政设施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第六条以及本实施办法规定。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该表格可到市规划局及各分局行政服务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szplan.gov.cn)免费下载。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市规划局(行政服务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初审机关:市规划局;

  终审机关:市政府。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到市规划局行政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初审--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的核发《纳入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不同意的书面答复。

  十、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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