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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组织好春节期间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组织好春节期间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工运〔2009〕42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工业促进局(经济运行局),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我省工业经济运行面临的矛盾尤为突出。做好春节期间的运行工作,防止生产大幅下滑,对于确保一季度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和完成全年增长目标意义重大。为此,特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安排好节日生产

  各设区市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指导,对有市场、效益好、具备连续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帮助其解决好生产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连续生产;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充分利用节日销售旺季开拓市场,努力保证节日期间的开工率;对节日放假停产的企业,要切实做好防冻、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以及节后开工准备,尽量避免放长假。

  二、努力保障要素供应

  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电煤供应。煤电双方都要讲政治顾大局,尽快就电煤价格达成一致。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前,发电企业要采取预付货款等多种措施加大采购力度,保障电煤合理库存;煤炭企业要优先保障省内电厂需求;铁路部门要处理好客货运关系,加大电煤补充计划的审批力度,千方百计保障电煤运输。要密切关注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要素供应动态,加强协调调度,确保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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