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合涉农资金。以规划为龙头,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跨行业、跨部门整合资金。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时,把各级、各部门的资金整合起来,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设施改善、支柱产业培育、农民技能培训、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进行重点投放,项目由出资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将财政资金与其他渠道资金有机结合起来,激活民间资金,引入外部资金,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的支农投入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力争每年实施的项目覆盖面达到自然村的20%,乡村道路建设、村容村貌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相关项目要尽可能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拾遗补缺,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发展适合农业农村特点和需要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推进组建云南省农村合作银行,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推进农业银政、银企合作。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符合农村信贷业务特点的监管制度。扩大小额贷款规模,增加对农户生产贷款的额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扩大覆盖面,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建立政府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和农村合作组织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大力发展和规范中介评估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用承包林地和四荒地的经营权、农产品、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的订单、运输工具、农业机械等作为担保物的方式,扩大信贷规模。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扎实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
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
(一)切实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把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实施“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和“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确保每年粮食播种面积在6500万亩以上,发展优质稻、专用玉米、马铃薯、麦类四大粮食作物和豆类、薯类、荞麦等小杂粮。稳定完善现有补助政策,提高良种覆盖率,推广先进增产技术,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在全省50个粮食主产县和30个后备县,重点建设150个商品粮基地。到2012年,使我省优质粮面积达到3000万亩,产量达到1200万吨。
(二)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继续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建立一批示范区和种植加工基地,把云南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烟叶、马铃薯、蔗糖、天然橡胶、茶叶、蔬菜、水果、干果、蚕桑、南药等生产基地和亚洲花卉中心。大力发展特色林产业,重点建设一批核桃、油茶、油橄榄、膏桐、油桐基地县,建成全国重要的木本油料基地,建设速生丰产林和笋材两用竹林生产基地,建设林(竹)浆纸一体化产业基地,建成中国最好的天然橡胶原料基地,积极开发松脂、野生食用菌等林副产品和林下资源。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突出抓好规模化饲养和“畜-沼-肥”生态养殖,推广养殖小区,培养一大批养殖专业户、重点户和养殖专业合作社,重点建设一批生猪、肉牛、肉羊、奶牛、山地禽类基地县,建成全国重要的常绿草地畜牧业及肉类加工出口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积极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业和劳务经济。搞好优势农产品产业布局规划,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