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廉租房住房配租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其中每年上半年1至5月和下半年的7至11月为申请阶段,6月和12月为调查审批阶段。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视房源的筹建情况适时公布申请和审批时间。
五、方法步骤
(一)出台办法,制定标准。今年年底前市民政局要出台市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以规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中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程序,使我市市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工作可顺利开展。
(二)培训人员,依规操作。12月底之前,市建设局与区政府联合组织市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居委会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学习《
韶关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韶关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重点对申请、调查、核定、审查、公示等重要环节进行培训,要求熟悉政策,准确把握操作流程。
(三)分清类别,实施保障。从2009年1月起,各街道办(镇政府)、居委会按照《
韶关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韶关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受理、审查“两房”申请,对不同类别住房困难家庭分类实施住房保障。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关注民生,认真贯彻落实《
韶关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韶关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为改善民生、建设和谐韶关做出贡献。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此《工作方案》比照本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稳步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决不允许推诿、拖沓、不作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