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208号)
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
广西保监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农村金融服务是广西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以田东县为试点,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的有关批示精神,探索金融服务农村的新路子,促进田东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区农村经济金融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现就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要发展,金融须先行。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提高金融服务农村的能力和水平,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探索我区金融服务农村新路子,促进全区城乡金融服务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加大对田东县金融支持的力度,促进其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切实抓好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金融支持田东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方向,以探索金融服务农村新路子为目的,遵循“多方联动,市场取向,政策扶持,广泛覆盖”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破解现实难题,促进科学发展。
(三)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显著增强金融服务田东县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田东县农村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探索可在全区面上推广的金融服务农村的新路子、新办法、新经验。
二、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试点各项改革
(一)加强对口衔接跟进落实,加快推进田东县各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单位已经确定了支持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的五项措施,并明确将田东县作为相关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这既是国家层面金融支持田东县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区探索金融支持农村发展路子的重要机遇。驻桂各有关金融监管服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抓好对口衔接,加快推进田东县各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广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抓好协调配合,努力为推进各项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第一,切实做好人民银行提出的“拟将田东县列入2009年全国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试点县”的对接落实工作。由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负责对口衔接,抓好落实,以不断改善田东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一是拓宽农村支付服务覆盖范围。开辟农村资金绿色通道,加快审批程序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便利措施,积极引导新设立和新入驻农村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推进大、小额支付系统在田东县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全面覆盖,促进农村地区资金异地跨行汇划实现“乡乡通”。二是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协调相关机构,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网点扩大至田东县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不断扩大银行卡使用领域(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补发放等),增加ATM和POS机具等自助设备的布放数量,协调有关单位适当降低田东县银行卡刷卡消费手续费率,加快集镇及乡村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提供低成本、易使用的结算服务品种,积极推介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支付工具的应用,丰富和满足农村地区个性化支付服务需求。三是提供便利的行政许可服务。继续完善田东县所有银行机构网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运行管理,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审批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许可办结效率,切实提高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