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土地开发整理测量、设计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为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相关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测量、设计工作由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安排,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可就近、从优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本辖区内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测量、设计业务。具备资质的测量、设计单位名单在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推荐基础上,由省厅公布。现就推荐土地开发整理测量、设计单位名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承担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测量、设计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测量单位须具备测绘丙级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农林、水利或规划相关资质。
二、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在征求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意见的基础上,于8月20日前推荐不少于4家测量单位和不少于4家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