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湘残联字〔2008〕24号)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的政策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残疾人联合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湖南省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宣布《关于在农村费改税过程中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函》等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确认《关于印发〈专项彩票公益金湖南省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四、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重新公布《关于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等1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但是,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省残疾人联合会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

  1.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省残疾人联合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省残疾人联合会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省残疾人联合会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