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
(文政发〔2008〕8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修订后的《文山州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文山州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州经济运行情况及动向,切实履行政府承担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季度、半年和全年的全州经济运行分析由常务副州长统筹,分管副秘书长协调开展。经济研究分析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州统计局、州经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州人民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本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作分析,并以适当方式报州人民政府作决策参考。
第三条 全州经济运行分析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分析
每季度、半年、全年分别对全州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综合分析;每半年、全年分别对全州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二)重点产业分析
每半年、全年分别对全州特色和优势产业发展状况、发展潜力、政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
(三)各县经济分析
各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每季度、半年、年度分别对本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将分析材料书面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
(四)宏观经济政策分析
适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政策的建议。
(五)州外经济政策比较分析
适时对州外和周边国家的政策和经济发展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州外和周边国家的动态,把握发展机遇。
(六)其他专题分析
针对全州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国家重大经济变革和国内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整对我州经济运行的影响,不定期开展专题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