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增量税收返还资金使用的通知
(文政发〔2008〕100号)
云南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配套优惠政策的通知》(文政发〔2007〕120号)精神,同意给予兑现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2007年实现的增量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共计105.1万元。由文山县人民政府直接给予兑现,并从该项资金中安排20万元作为文山高田三七种植产业基地有限公司贷款贴息补助,其余85.1万元用于云南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融资平台注册资金,不准抽出用于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