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立项阶段。①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核准、项目建议书审批和可行性报告审批(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②协办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涉及交通或水务类项目,需要有关审批部门提出专业审查意见)。
该阶段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30-5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23-36个工作日。
2. 规划许可阶段。①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设计审批和工程规划许可。②协办部门:负责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建设用地拨地测量、用地勘测定界、临时供电报装、城市排水许可审查、地价核实和项目预算审查(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增加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建筑物命名审批和人防建设意见等审批事项)。
该阶段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6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40个工作日。
3. 施工审批阶段。①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②协办部门:负责项目的消防审查、人防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变配电审查、年度投资批文和地价核实(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增加临时供水报装及审图和开设路口及占用挖掘道路报建等审批事项)。
该阶段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28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23个工作日。
(三)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98-128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69-91个工作日。
1. 项目立项阶段。①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②协办部门:负责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涉及交通或水务类项目,需要有关审批部门提出专业审查意见。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增加办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和安全审查审批事项)。
该阶段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15-4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9-31个工作日。
2. 规划许可阶段。①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设计审批和工程规划许可。②协办部门:负责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建设用地拨地测量、国土勘测定界、临时供电报装、涉外方案审查、城市排水许可审查和地价核实(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增加涉外项目选址、房屋拆迁许可、建筑物命名审批和人防建设意见等审批事项)。
该阶段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5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3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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