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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协同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信息共享。一是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共享。首办窗口接件后,将申报人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上传到网上协同审批系统,供其它审批部门共享,申报人不再重复填写和提交(施工图纸除外);二是在协同审批过程中,由各审批部门批准核发的许可证照共享,实现系统内的行政文书互通、互换、互认,并享有与纸质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申报人无需提交各相关审批部门核发的文本证照;三是申报人可以通过系统实时了解审批事项的进度和相关信息。

  (五)限时办结。各相关审批部门从收件之日起,在承诺的审批时限内完成本部门的审批工作(需要转报、上报的审批事项不计算在本部门审批时限内)。对经审核予以批准的事项,及时核发相关文件和批准证书;对经审核不予批准的事项,及时向本阶段相关审批部门反馈情况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

  四、协同审批的事项和时限

  (一)市政类建设项目。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105-12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75-88个工作日。

  1. 项目立项阶段。①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核准、项目建议书审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②协办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工程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用地预审(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增加办理道路名称核准、涉及交通类项目专业审查和涉及水务类项目专业审查等审批事项)。

  该阶段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55-7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40-53个工作日。

  2. 规划许可阶段。①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②协办部门:负责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建设用地审批、项目预算审核、建设用地拨地测量、国土勘测定界和城市排水许可审查(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增加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审批事项)。

  该阶段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

  3. 施工审批阶段。①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涉及公路、港航、水务的建设项目,由有关审批部门审查或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②协办部门:负责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和年度投资批文。

  该阶段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15个工作日。

  (二)房建类建设项目。一般项目审批时间为118-138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为86-99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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