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
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创新型珠海,建设既有魅力又有实力的科学发展示范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行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体制创新,突破瓶颈制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健全市、区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新体制,建立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
(二)坚持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示范作用,着力培育发明专利、驰名(著名)商标、重点软件版权,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发展。大力培养、吸引和集聚知识产权各类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现重点突破。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正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关系、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和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整体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统筹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