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定期会议:为及时研究解决相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成员单位提请,可由市港澳事务局召集部分或全部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订服务业开放在珠海先行先试的实施方案。各政策牵头实施部门要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领导下,积极与国家、省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和沟通,研究审批条件、审批材料、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的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精心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实施对象、实施步骤、实施方式,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编制服务业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各事项的申报指南和工作流程图,提供审批的“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着力研究招才引智措施,积极引进香港高端人才。推动社团中介往来,注重行业协会的重要协调和推动作用,如制定相关方案,争取香港工商总会在我市设立办事处、召开年会等。
(二)加强服务业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要多形式、多渠道、广范围地宣传《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珠委办〔2008〕56号)和先行先试的政策。重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关于“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进专业人士资格互认及后续工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四个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建立与港澳良好重大新闻互通机制,陆续在港澳较大的商协会会员通讯或内部刊物上刊登系列投资宣传文章,加深港澳对我市的了解和认识。
(三)大力开展对港澳服务业的招商引资。要深入了解港澳服务提供者的投资意愿和需求,适时举办 “珠海市投资环境推介会”等专场招商引资活动,积极选准项目、选准投资客户开展上门招商引资,如逐家上门拜访香港的银行,争取他们在珠海设金融后援基地或设立数据处理公司等。积极探索推进与港澳合作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工作,大力引入港澳服务业,引进专业人才,学习借鉴港澳服务业先进经验。
(四)进行服务业开放在珠海先行先试实施情况的反馈和评估。认真研究有关服务业开放在珠海先行先试各事项和实施措施对改善珠海、港澳业界和双方居民经济生活质量的影响,定期对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作深入细致的评估,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意见,按时向省港澳办上报相关材料。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实施意见
(一)优先发展以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服务外包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