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港澳事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珠海市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
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内地部分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8〕46号),现制定我市“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以CEPA补充协议五实施为契机,着力推进我市在教育、医疗、环保、旅游、建筑、会计、运输、广告、分销、个体工商户、人员提供与安排、社会服务、电子商务等13个领域与香港、澳门的合作,增强我市承接港澳服务业拓展延伸的硬实力和软实力,着力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机制
建立“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加强对服务业开放在珠海先行先试工作的协调和领导。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港澳事务局、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法制局、外事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领导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港澳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港澳事务局负责同志担任。
四、联席会议运作模式
(一)定期会议:由市港澳事务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遇节假日顺延)召集全部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服务业开放过程中的政策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政策瓶颈和政策建议,由市港澳事务局汇总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省港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