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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湘烟法〔2008〕271号)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湖南烟草,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决定废止《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烟梗、烟末、废烟丝、烟叶碎片、废次烟叶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烟专[2002]415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决定宣布《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烟草专卖户籍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烟专[2002]51号)等1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决定确认《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内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烟专[2004]343号)等2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

  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1、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文  件  标  题

文  号

1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烟梗、烟末、废烟丝、烟叶碎片、废次烟叶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湘烟专[2002]415号

2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向汉寿县正阳有限公司定点供应烟梗、烟末、废烟丝、烟叶碎片、废次烟叶生产医药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烟专[2002]408号

3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联合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的通知。

湘烟专[2002]315号

4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实行卷烟纸到货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烟专[2004]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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