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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农民工
工资清欠工作的实施方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会议特别指出“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构建和谐社会,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切实维护好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我市社会诚信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高度重视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非法挂靠、层层转包等现象;对职工、农民工投诉的拖欠工资清欠率达到100%,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无重大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发生;认真落实《南昌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规范运作机制,强化工资支付监控,防止产生新的拖欠现象,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逃匿的现象;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联合清欠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东亮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国根、市劳动局局长陈匡辉为副组长,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安监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招管办、市外经贸委、市法院、市总工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由陈匡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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