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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昌市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昌市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南昌市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南昌市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进一步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培训就司函[2007]93号)及《关于开展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8]4号)的要求,做好创业实训项目的试点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就业促进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托国家(南昌)创业示范基地,认真开展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工作,面向城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对于就业的促进作用,通过不断创新发展,促进我市创业培训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成立南昌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东亮;副主任委员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国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万江泓;成员为市财政局副局长陈以荻、市国税局副局长寿晓南、市地税局副局长李瑞平、市就业服务管理处书记任跃平、共青团南昌市委副书记万欣、市总工会副主席李美珍、市妇联副主席周笑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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