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处理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占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277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处理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占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南宁市处理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占地工作方案
根据2008年12月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12月22日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市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依法处理涉及的违法占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依法处理我市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10宗已建有房屋的违法占地,其中西乡塘区6宗,江南区4宗(见附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处理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占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周家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边作新 西乡塘区政府代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政府区长
封 宁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陈 竑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廖洪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阮兆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分别设在西乡塘区政府和江南区政府,分别由边作新、黄建宁任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城区内清理有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城区政府作为清理本城区内有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此项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