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组织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全省监测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明确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病种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力争做到对新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及时处理。
3、Ⅲ级管理传染病
(1)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防治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都要对每个病种制定年度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Ⅲ级管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列入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重点地区每季度要对各病种进行疫情分析,每半年将分析结果报省卫生厅。其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各病种进行疫情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省卫生厅。
(3)重点地区要组织本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结合当地的疫情、防治工作开展等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预测预警,并根据预测预警结果,及时调整策略、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流行。
(4)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每一起Ⅲ级管理传染病暴发疫情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重点地区要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的防治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6)重点地区每半年要对防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省卫生厅。其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形成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厅。
4、Ⅳ级管理传染病
(1)重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防治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都要对每个病种制定年度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Ⅳ级管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列入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重点地区每年要对各病种进行疫情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省卫生厅。
(3)重点地区要组织本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结合当地的疫情、防治工作开展等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预测预警,并根据预测预警结果,及时调整策略、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流行。
(4)重点地区每年对本辖区防治工作进行一次自查。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每一起Ⅳ级管理传染病暴发疫情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6)重点地区每年要对防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省卫生厅。
四、分级的调整
各级管理传染病的确定和调整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增加Ⅲ级、Ⅳ级管理传染病的病种,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增加Ⅳ级管理传染病的病种,并向省卫生厅备案。省卫生厅除首次依据情况综合确定重点地区外,以后每年根据上年疫情情况公布各级管理传染病重点地区,连续三年未成为重点地区的,可按一般单位的要求开展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