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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市政发〔200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春运工作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让广大群众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现就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副秘书长和市经委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铁路、民航、电力、通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西安市春运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我市的春运工作。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做好春运的相关工作。各级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抓好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保证。

  二、强化安全管理

  目前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春运前,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中,要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转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三、科学组织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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