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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未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1、旅行社违反以上规定,未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5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2、旅行社未办理旅行社责任险,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处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许可证。

  (三)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部分经营权的;
  1、旅行社首次违反以上规定,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部分经营权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25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2、旅行社多次违反以上规定,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部分经营权,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30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
  3、旅行社经处罚后,再次违反以上规定,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部分经营权的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许可证。

  (四)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需要,致使旅游者人身、财物受到损害;
  1、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财务安全,致使旅游者财物丢失或损毁,价值1万元以下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5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5千元的罚款;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财务安全,致使旅游者财物丢失或损毁,价值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5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3、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财务安全,致使旅游者财物丢失或损毁,价值2万元以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
  4、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安全,致使旅游者人格尊严受到侵犯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5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5、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安全,致使旅游者轻伤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
  6、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安全,致使旅游者重伤、重伤致残或死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
  7、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需要,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处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许可证。

  (五)对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强行向旅游者收取费用;
  1、旅行社对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首次违反以上规定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15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5千元的罚款;
  2、旅行社对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多次违反以上规定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25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3、旅行社对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且有欺诈行为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30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
  4、旅行社首次违反以上规定,在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强行向旅游者收取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25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5、旅行社多次违反以上规定,在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强行向旅游者收取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30天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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