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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应对当前困难局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应对当前困难局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府办〔2008〕61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农业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应对当前困难局面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财政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帮助企业
稳定生产应对当前困难局面的若干措施

  今年以来,受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增长下降的影响,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产品订单减少,流动资金不足,经营压力持续加剧,企业面临生存困境,珠海经济面临严峻考验。为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稳定我市经济增长,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制订如下扶持措施:

  一、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3.4亿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截至2008年9月,累计已投入企业项目1.1亿元,正在审批办理的企业科技研发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担保体系项目、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体系项目、节能项目、留学生创业项目等各类扶持项目约1亿元,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更多的企业申报立项和评审,并加快组织实施,发挥财政资金的拉动作用。

  二、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经营的支持力度

  在市财政原有产业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和整合分散资金的手段,增加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企业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向银行融资贷款、进行技术改造以及补助企业贷款贴息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对尚未安排和新增安排的专项资金,重点采取以下扶持措施:

  (一)协助企业融资贷款。

  1.增加安排企业融资风险准备金,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项目通过政府“四位一体”融资模式向银行贷款。根据《珠海市中小企业“四位一体”融资模式政府风险准备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单笔贷款金额最高可为1000万元(财政、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四部门合作,企业借款,银行放贷,财政、担保机构和企业按贷款金额共同向放贷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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