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年)的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居民不良饮食习惯进行群体行为干预,使居民对癌危险因素及早诊早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70%。
(四)监测胃癌高危人群,对患有幽门螺杆菌感染及胃癌前疾病者实施化学干预。
(五)建立研究队列及其生物样品库(血清、胃粘膜组织标本等),为促进胃癌防治研究及资源共享搭建平台。
(六)以早期发现率、早治率和死亡率为终点进行绩效评价,同时进行独立的卫生经济学评价,进一步完善胃癌优化筛查方案。
(七)对胃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期治疗的经验及技术进行推广。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辽宁省胃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庄河市卫生局,负责示范基地的协调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及职责见附件)。
(二)明确职责
1、省卫生厅全面指导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示范基地相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按照技术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基地建设中各项目标任务的技术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胃癌优化筛查方案并进行卫生经济学评价。对示范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
3、省肿瘤防治办公室在省卫生厅指导下配合技术负责单位开展工作。
4、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省卫生厅指导下配合技术负责单位开展工作。
5、庄河市卫生局协调保证示范基地开展工作。负责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指导庄河市中心医院完成基地建设中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6、庄河市中心医院负责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在技术负责单位指导下完成基地建设中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1、筹备阶段(2008.8-2008.12)
(1)规范建设内容及目标,完善管理体制,制定示范基地规章制度;
(2)培训提高技术队伍;
(3)完善覆盖庄河全地区癌症发病及死亡登记制度;
(4)建立胃癌筛查及早诊早治中心;
2、实施阶段(2009.1-2012.06)
(1)根据技术合同要求,每年完成1500-2000例胃癌筛查及早诊早治任务;
(2)每年完成筛查乡镇2-4个村居民健康教育;
(3)对当年筛查出来的胃癌高危人群实施有效治疗,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