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快推进镇村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2008〕14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加快推进镇村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珠海市加快推进镇村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暨农村消防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结合我市镇村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坚持标准,全面推进,在全市逐步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以镇村专(兼)职消防队伍为补充,全面覆盖镇村,有效控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具有珠海特色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设依据和工作目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发〔2006〕101号)和《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粤发〔2006〕68号)以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公安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规范管理、一队多能”的总体原则,由市、区、镇层层抓落实,结合地方消防形势和实际情况,在镇一级建立专职消防队、村一级建立兼职消防队。在2009年4月底前,全市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镇村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全市镇村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