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62号)
现将《关于废止<珠海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予以公布。
市 长 钟世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废止《珠海市基本建设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精神,经2008年11月7日七届8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主要内容与现有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取代,已不适用的《
珠海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办法》等10件政府规章,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附件:
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