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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8年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8年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8〕507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辽财指社[2008]715号),省卫生厅、财政厅共同制定了《辽宁省2008年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认真组织培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各市卫生局要抓紧时间下达所属县(市)、区项目培训人数。项目培训结束后,将项目总结报告分别报省卫生厅、财政厅,省里将组织考核评估。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辽宁省2008年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加速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辽财指社[2008]71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二、项目范围
  全省除大连外13个市的农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项目内容
  (一)进修学习。从农村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中选派医德好,有一定实践经验,年龄适当的业务骨干,免费到上级卫生医疗机构进修学习6个月。选送进修生800人,进修学习费用1000元/人/半年。省卫生厅统一要求,各市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岗位培训。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生1500人,时间240学时,学习机使用维护费0.5元/学时/人,教材费120元/人,考试费30元/人。培训乡镇卫生院护士960人,时间120学时,学习机使用维护费0.5元/学时/人,教材费43元/人,考试费30元/人。通过省远程医学教育培训网进行培训,省里统一要求,各市组织实施。
  (三)乡村医生培训。培训乡村医生4280人,时间100学时,学习机使用维护费0.5元/学时/人,教材费30元/人,考试费30元/人。通过省远程医学教育培训网进行培训,省里统一要求,各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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