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2)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与灾区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4)起草指挥部文件、现场工作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5)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较大地震灾害现场总指挥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担任。现场副总指挥由珠海警备区、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地震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灾区的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的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同志和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现场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震情监测预报、灾情评估、抢险修复、物资供应、灾民安置、通讯保障、安全保卫、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的工作。
3.4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抗震救灾重大事件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工作。
(2)救灾抢险组
责任单位:珠海警备区部队和武警部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请求,及时组织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向省军区请示派部队增援受灾地区。
(3)医疗卫生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农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急救队伍、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建立灾区临时治疗点进行现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加强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
(4)治安消防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稳定;负责加强对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品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重点指导监督;负责加强灾区交通管理,控制非必要人员、车辆进入灾区,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加强灾区防火、防毒、防爆工作。
(5)物资供应组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粮食局)、市经贸局。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灾区救灾物资(主要是粮食、副食品、生活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和油料、然料等生产资料)的救援计划;启动《珠海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预案》,做好救灾物资供应和拨调工作。
(6)通讯联络组
责任单位: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讯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珠海分公司。
主要职责:采用一切有效措施尽快修复被损坏的通讯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讯的畅通,确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市地震部门、灾区现场救灾指挥部通讯联系的畅通;确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市、区及各职能部门通讯联系的畅通。
(7)生活安置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负责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有组织地向灾民发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负责灾情调查、统计和上报等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境内、外捐赠的救灾物资和款项的接收工作。
(8)交通运输组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港口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迅速修复被毁坏的道路、机场、港口、桥梁和有关交通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的交通运输能力;组织运输车辆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转移。
(9)电力工程抢险组
责任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被地震破坏的电力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和修复工作,保证灾区用电的需要。
(10)城市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人防办、市供水总公司、市燃气集团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供水、燃气、排污、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检查抢修;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险排险;开启备用水源和供水设备,满足灾区用水的需要;负责人防工程抢险、排险。
(11)新闻报道组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外事局、市港澳事务局和市台湾事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新闻应急处置方案,及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新闻,有效地掌握舆论主导权;负责接待安排海内外新闻媒体、记者对震灾的新闻报道;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和救灾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防震措施、震时应急避震与防止次生灾害的措施,震后自救互救措施等知识的宣传,动员社会公众做好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同时,加强有关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以保持社会的稳定。
(12)震害评估组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建设局。
主要职责:负责进行震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评估建筑物安全性能;制定灾区恢复重建计划等。
(13)次生灾害防治组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经贸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种易燃、易爆、有毒、辐射等次生灾害源进行安全检查和抢险;负责督查可能产生灾害隐患国有企业;负责震后地质灾害、环境污染、水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消防和特种设备的抢险救灾。
(14)财务统筹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主要职责: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抗震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复产资金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审查、监督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复产资金的使用情况。
(15)学校、公共场所防救组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加强学校地震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掌握避震疏散、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组织避震疏散;接到临震预报后,做出停课、关闭公共场所的决定;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火灾、中毒等次生灾害预防工作;组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