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费的批复

  八、本批复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期限暂定两年。到期如需继续执行,请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以便重新审核。《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字[2007]62号)同时废止。

  此复。

  附件: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准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准表

类别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收费标准

中心血站、血库收费标准

室间质量评价(含室间质控物)

1

临床血液学

700元/年

1

肝炎类

700元/年

2

凝血实验

700元/年

2

艾滋病

300元/年

3

尿液化学分析

500元/年

3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300元/年

4

常规化学

800元/年

4

免疫类

100元/年

5

临床免疫学

500元/年

 

 

 

6

临床微生物

700元/年

 

 

 

7

内分泌

900元/年

 

 

 

8

肿瘤标志物

900元/年

 

 

 

9

产前筛查

700元/年

 

 

 

10

自身抗体检测

700元/年

 

 

 

11

糖化血红蛋白

700元/年

 

 

 

室内质控

1

室内质控比对

500元/年

1

室内质控比对

200元/年

2

室内质控品

按进价加15%

2

室内质控品

按进价加15%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