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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四)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要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和农业、工商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设备和技术队伍,加快推进我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试点工作。要推行农产品标签化管理,提高认证产品、名牌产品的市场美誉度,形成统一有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管理体系,增强市场准入管理的可操作性。要利用标识管理体系强化农产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溯、储运信息可查询。逐步建立实施农产品档案管理制度和生产农户编码制度,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存贮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档案记录、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要加强自检机构的监管,确保档案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动态管理,加大对生产者、经营者的违规检查处罚力度及产品抽检力度,定期公布产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大力推广《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和农业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储运、安全检验监督、分销、信息化管理等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市场有序运作。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诚信的农产品流通机制,为农产品流通创造一个安全诚信的良好环境,实现优质优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农业标准化的经济拉动作用。
  (五)构筑农产品监督检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农产品检测体系是农业标准化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对现有检测资源的整合,构建全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要在城区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率先建立检测网点,实行严格检验。要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柜,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加贴标志后可直接供货。要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检测监督范围,严管疫病、环境、投入品污染三个源头,重点把好产地环境监测、产中投入品检测、出厂检验和市场抽查关,防范和控制质量风险。深入开展农药市场及农药残留、兽药市场及畜禽产品生产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力度。加快试验和推广应用安全、高效、低残留农业投入品新产品,加快对高残毒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普及安全使用知识,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探索解决农民分散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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