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对县乡基层农业管理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知识培训,培养一支既熟悉农业专业技术又懂得标准化知识的管理和技术推广队伍,抓好市级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标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时,结合我市气候环境和生产条件,制定切合实际的农业地方标准。鼓励引导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根据市场变化和技术创新以及我市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需要制(修)订标准和规范,特别是在农药、化肥、调节剂、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方面制订标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体系。对本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的新农产品,要积极指导制订企业产品标准,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要在2010年初步建成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辅的我市现代农业十大产业标准体系。
(二)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推广高新技术的“中间试验场”。要采取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滚动发展的办法搞好示范区建设。各地要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的规划,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优势农产品的特点,选择一批有基础、有条件、有特色的农业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管理体系,制定出台《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办法》,完善政策引导体系,推动农业标准化的实施,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紧密合作,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农户”产业化发展新模式。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做到“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到2010年,全市要高标准建立1个示范县、10个示范乡、100个示范村、1000个示范户。示范区内必须有生产技术规程并按规程生产,做到生产有记录、质量有检测、基地获认定、产品获认证、责任可追究,通过示范的典型引路和辐射带动推动全市农业标准化的全面发展。
(三)夯实基础,创建农业名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示范园区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格局。在生产过程中,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单位、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和ISO9001、ISO14001等体系认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产品认证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为重点。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制定申报计划和工作方案,要开展认证申报培训,加强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以产品认证推动名牌战略。积极培育和创建农产品品牌,加强对“三品”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的宣传,全面提高我市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发挥其对农业标准化的经济核心力作用。今后凡未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不得入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10年,70%以上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建立比较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以出口为主的加工型龙头企业通过ISO或HACCP体系认证的比例要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