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飞来峡大坝水域电鱼作业
和三无船舶行动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8〕82号)
清城区、清新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飞来峡大坝水域电鱼作业和三无船舶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联合整治飞来峡大坝水域电鱼作业和
三无船舶行动方案
近期,有部分渔船和农民三无船舶进入飞来峡大坝严管区域进行电鱼作业或其他作业,对大坝的安全管理和渔业资源保护产生严重影响。为严厉打击电鱼作业行为和清理影响飞来峡水库大坝的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大坝的安全,有效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和违规进入大坝严管区域的船舶。特制定本联合行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协调机制
为加强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市政府牵头,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渔政、海事、公安、工商、交通和当地政府组成的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农口线副秘书长任组长,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渔政支队、清远海事局、清城区政府各派一名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水政支队、市渔政支队、清远海事局、市公安局、清城区农业局及渔政大队、飞来峡镇政府、飞来峡镇派出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各次行动的工作。
二、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各次行动重点是清理进入飞来峡大坝严管区域和禁渔区内的所有船舶和打击电鱼作业行为。通过行动整顿三无船舶和加强渔船捕捞作业管理,清除危及大坝安全的隐患,切实保障大坝的安全和渔业资源,加强船舶的安全监管。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1、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局:
(1)解决行动人员进入大坝的通行证件,提供临时住宿场所,便于及时开展执法。
(2)负责做好严管区域的标志和完善相关管理规定。
(3)组织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对严管区域水域的监视巡查和行动的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