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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8〕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门峡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三门峡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专 项 行 动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豫政办〔2008〕86号印发)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使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三门峡、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天成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吉焕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农机局、工商局、安监局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时间安排
  200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农村道路、山区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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