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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和会议组织工作制度的通知

  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会务、记录和必要的会议纪要等由人事科负责。
  凡需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由会议组成人员报秘书长审定。会议根据需要编印会议纪要,由秘书长签发。会议组成人员按分工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二)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办公室工作。副秘书长在秘书长领导下,按分工协助市长、副市长工作。
  (三)副秘书长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工作。副秘书长办理的政府工作事项,一般可以直接报协助工作的副市长;对涉及两位以上市政府领导分管的事项要分别请示,需要报市长或者常务副市长批准的事项,应经秘书长审核。
  (四)秘书长外出时,由副秘书长按排序主持工作。
  三、工作纪律和作风
  (一)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互通情况,分工协作。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对于市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重要活动及关系全局工作的部署等要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市政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推动办公室建设学习型机关。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市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执行请销假制度。秘书长出国、出差和休假须经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批准;副秘书长出国、出差和休假,须经协助工作的副市长和秘书长批准。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根据需要召开的市政府专题会议、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其中市政府全体会议由综合科和秘书科承办,市政府常务会议由秘书科承办,市长办公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和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根据内容由相关科(室)承办。
  二、各部门拟向市政府会议汇报的问题,报市政府办公室经分管副秘书长协调后,报分管副市长审查,由分管副市长提出提交何种会议讨论的具体意见。其中,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报市长确定;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长或副市长确定;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立;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或会议主持人报市长确定。
  三、凡需要向市政府会议汇报和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事先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对请示事项和提出的建议,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会前主办部门应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连同会签意见(会签单位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报市政府。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市政府协调或提交会议研究。提交市政府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方案,主办部门应事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协调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比较方案,供会议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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