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清城区政府负责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组织工作,参与制定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
市规划局负责牵头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每年的11月份,提交下一年度工程项目的计划草案,报领导小组审查。组织市政设计审查,参与工程项目的规划验收,办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
市财政局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负责资金的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的审核、结算和支付。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和新开工计划的审批,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市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审查、招投标文件审核、施工许可、质量及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
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承担工程项目法人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并组织实施。
市土地储备局负责按年度建设计划的要求,在已征储备土地中根据用地红线提供建设用地。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工程项目的建设,竣工验收后接收管理。
以上各单位均须做好工程项目档案的设立、完善和管理工作。
附:
市政基础项目及公共设施项目分类
一、市政基础项目
1、道路广场:道路、广场、城市雕塑、城市艺术标志、社会停车场、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等
2、排水工程:雨水管、污水管、排洪渠等
3、市政公用设施:公厕、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污水站、污水处理厂(站)、消防站、路灯及其配电设施等
4、绿地:公园、街头绿地、防护绿地、城市公共水体等
二、公共设施项目
1、教育:学校、科学研究机构等
2、医疗卫生:医院、防疫站、急救中心、血站等
3、文化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剧场(院)、音乐厅(院)、展览馆、纪念馆、报社、出版社等
4、城市交通:火车站、公交站场、港口、码头等
5、体育:体育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等
6、社会福利与保障:福利院、疗养院等
7、行政办公:行政、党派和团体办公楼等
8、社区服务:居委会、派出所等